小案例大道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2023/4/22 来源:不详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建设法治信阳·巾帼在行动”活动,维护广大家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助力平安信阳、法治信阳建设。从今天开始,市妇联将陆续推送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引导广大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妇女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的良好氛围,增强妇女姐妹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案例基本情况:
原告郑某某与被告朱某某年相识,年2月4日在本寨子家中举办婚礼,年、年先后育两女。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度因民族习俗、生活方式不相同等各种原因产生矛盾难以调和。为此被告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控制信访人生活及其人身自由,甚至怀孕期间也遭受家暴。为此原告在云南省妇联权益部与河南妇联权益部的帮助下向被告所在地即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同时主张婚生女朱思甜、朱思乐的抚养权归被告所有,抚养费由被告承担等相关诉求。办理过程及结果:
信阳市妇联自收到云南省德宏州妇联法律援助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市妇联主席扶林及时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安排分管副主席、权益部部长及时给省妇联汇报情况,并与息县法院、息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息县妇联及德宏州妇联多次沟通,在息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郑某锐申请了法律援助。指定河南息州律师事务所吴律师为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吴律师了解到原告真实想法及顾虑后从《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的角度为原告释明案件风险及有关孩子抚养权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原告目前身体现状及生活现状,最后讨论决定以调解为主要办案方式来化解本案矛盾。关于原告担心的人身安全问题等信阳市妇联、承办律师积极与息县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及承办法官沟通此事,并向法院递交了《申请人身保护令》,鉴于开庭时间在即市妇联要求息县人民法院为该案件开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为依法平等保障各方权益,打消原告对开庭时个人人身安全的担忧和顾虑,息县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指派分管法庭的院领导带领两名法警配合案件庭审。年6月10日上午,在息县法院夏庄法庭依法开庭审理。经过承办法官长久耐心的释法明理和劝说,两人终于决定各退一步,同意离婚,双方当庭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孩子继续由被告朱某某抚养,原告当庭一次性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案件办理的启示:
此案的高效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及时维护了原告作为少数民族残障妇女弱势地位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德宏州妇联及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基层妇联组织承担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广大基层妇联干部要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编辑|杨霄徐晓玉
审核|刘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