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截至2月21日信阳市新型冠状
2024/8/28 来源:不详年2月21日0-24时,信阳市(含固始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无危重症、重症患者。新增治愈患者5例。新增出院患者14例。疑似病例减少6例。截至2月21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浉河区48例,平桥区42例,罗山县40例,光山县32例,固始县31例,商城县、潢川县、息县各21例,新县11例,淮滨县6例),占全省确诊病例总数的21.5%;死亡病例2例。累计治愈例,治愈率63.7%;累计出院患者例,出院率54.2%;转入医院19例(已出院3例),医院5例,现存住院确诊患者例。现有疑似病例25例(平桥区10例,浉河区、潢川县、息县、商城县各3例,固始县2例,新县1例);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一、新增确诊病例息县3例1.张某某,男,29岁,息县夏庄镇街村居住,长期在浙江省杭州市务工,1月20日返回息县。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医院检查血常规、肺炎支原体,均无异常,2月3日至2月16日居家隔离,2月19医院因疑似医院疑似病例定点隔离病区。自述1月24日与2月8日确诊患者张某某接触,2月2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孙某某,男,39岁,息县项店镇朱店村居住,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务工,1月14日乘坐大巴从武汉市返回息县,其大儿子1月22日从武汉市返回息县,2月1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9日就医院,自述有与2月12日确诊患者张某某多次接触,2月2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3.孙某某(2月21日确诊患者孙某某二儿子),男,13岁,息县项店镇朱店村居住,2月1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9日就医院,2月2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二、新增治愈病例(一)医院3例1.王某某,男,48岁,2月3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就诊医院,自述有与2月1日确诊患者訾某某接触,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转入医院治疗。2月21日治愈。2.李某某,男,55岁,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就诊医院,自述有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8日确认为确诊病例,转入医院治疗。2月21日治愈。3.冯某某,男,46岁,2月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0日就诊医院,2月12日确认为确诊病例,转入医院治疗。2月21日治愈。(二)医院2例4.韩某某,男,71岁,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就诊于医院,自述其子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21日驾车返回息县,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21日治愈。5.张某某(2月5日确诊患者韩某某妻子)女,68岁,息县项店镇街村居住,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就诊于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21日治愈。(来源: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