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即日起,市民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公共场所
2022/11/5 来源:不详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息县全县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控制措施。
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一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控制措施。
实施范围:
(一)宾馆、饭馆、旅店、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体育场(馆)、游泳场(馆)、纪念馆、公园(广场、游园);
(四)商场(店)、书店;
(五)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六)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职责分工:
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其监督管理范围内和辖区内控制措施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实施要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另行通告。
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