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5日24时,信阳市新增26例确诊

2024/8/30 来源:不详

2月5日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年2月5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7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信阳市26例。截至2月5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其中:浉河区38例,罗山县30例,平桥区24例,光山县20例,固始县14例,潢川县、商城县各9例,息县8例,新县7例,淮滨县5例;疑似病例例。其中:平桥区36例,光山县18例,浉河区15例,新县、商城县各13例,息县9例,罗山县8例,潢川县7例,淮滨县4例;累计已治愈9例,重症病例2例,危重症病例3人,无死亡病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7人。新增确诊病例中:一、中心城区6例1.周某某,男,73岁,浉河区十三里桥乡街道居住。1月13日由女儿、外甥医院就医,1月19日返回。妻子为确诊患者。2月2日在社区测量体温38.2℃,有轻度咽痛、咳痰,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确诊患者余某某之子,男,5天,1月31日医院出生,2月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3.尹某某(确诊患者余某某母亲),女,52岁,平桥区五里办事处凤台居委会居住,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4.李某某,女,34岁,浉河区东双河镇黄楼村居住,2月4日以发热3天为主诉医院,自述1月20日曾与确诊患者亲属聚餐。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5.胡某某(确诊患者殷某某女儿),女,19岁,浉河区胜利南路某家属院居住,1月2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6.程某某,男,57岁,羊山新区龙飞山办事处恒大名都居住,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医院,自述其子1月11日至1月21日在武汉参加培训,本人1月28日曾回潢川老家聚餐,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二、罗山县12例7.高某某,女,61岁,罗山县彭新镇马店村居住,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医院,自述其儿子年12月18日医院就医,12月29日返回罗山,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8.黎某某,男,54岁,罗山县周党镇中山村居住,长期在武汉市青山区生活,1月20日乘坐大巴车由武汉新荣村客运站至罗山县周党镇下车,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9.李某某,男,28岁,罗山县丽水街道府邸花园居住,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19日返回罗山,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0.王某某,男,48岁,罗山县宝城街道淮南市场居住,罗山县运管局工作人员,2月1日夜在罗山县外环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卡口值班,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1.吴某某,男,38岁,罗山县庙仙乡吴乡村居住,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自述其父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19日从武汉返家,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2.吴某某,男,49岁,罗山县丽水街道天湖雅苑居住,近期在武汉务工45天,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3.席某某,女,57岁,罗山县楠杆镇郑堂村居住,1月2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4.余某某,女,47岁,罗山县丽水街道温州花园居住,1月2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日医院,自述1月18日曾与武汉返乡亲属聚餐,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5.余某某,男,48岁,罗山县灵山镇董桥村居住,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医院,自述其女儿于元旦前曾在武汉参加面试后返家,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6.周某某,男,28岁,罗山县定远乡北洼村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医院,自述其父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14日从武汉返家,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7.黄某某,男,31岁,罗山县宝城街道水岸国际花园居住,在罗山西亚美悦广场四楼经商,1月23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8.包某某,女,47岁,罗山县潘新镇肖庄村居住,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三、固始县2例19.吴某某,女,41岁,固始县郭陆滩镇前楼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0.邵某某,男,31岁,固始县郭陆滩镇桥口村居住,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自述曾与武汉返乡亲属聚餐,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四、潢川县1例21.严某某,男,61岁,潢川县定城街道草湖路京五小区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五、商城县2例22.彭某某(确诊患者彭某某父亲),男,62岁,商城县上石桥镇街道居住,籍贯湖北省武汉市仙桃市,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3.刘某某,女,45岁,商城县冯店乡杨摆埂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经商,1月27日乘坐大巴车从武汉返回信阳,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六、息县2例24..韩某某,男,71岁,息县项店镇街村居住,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医院,自述其子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21日驾车返回息县,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5、张某某(确诊患者韩某某妻子)女,68岁,息县项店镇街村居住,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医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七、新县1例26.黄某某,男,62岁,新县新集镇金水小学附近居住,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医院,自述与确诊患者詹某某有密切接触史,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来源:信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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