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丨蒋伟男嬭加编钟器主身份补说

2022/6/4 来源:不详

嬭加编钟器主身份补说

蒋伟男

安徽大学文学院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摘要:湖北随州枣树林M所出嬭加编钟的作器者为嬭加,而非曾侯宝。全篇铭文以她的口吻来表述。铭文第一段嬭加简单概括了曾国的始封历史,她自述以楚文王之子孙、穆王之女的身份嫁到曾国。第二段铭文中,嬭加回顾在丈夫“龏公”去世后,她勤勉为政、保有疆土的历史。嬭加编钟提供了春秋中期曾国历史的新资料,也进一步丰富了学界对这一时期曾楚关系的认识。

关键词:嬭加南公楚文王楚穆王曾楚关系

引言

湖北随州枣树林春秋曾国墓地是近年来曾国考古的又一重大发现。其中M、M分别为曾侯宝及夫人嬭加之墓,年代属春秋中期。嬭加墓出土有铭铜器二十多件,其中数件带有“随仲嬭加”字样,乃楚王为嬭加所作媵器。[1]《江汉考古》年第3期《嬭加编钟铭文初步释读》(以下简称“《初读》”)介绍该墓所出四组编钟的信息,并对第一组编钟(M:9、M:12、M:7、M:10)铭文作了详细考释。[2]铭文涉及曾国始封及曾楚关系等重要历史信息,与同墓地M曾公钟及文峰塔墓地M1、M2曾侯与编钟铭文均可对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在学习《初读》及相关研究文章之后,我们对编钟作器者身份及部分文句的理解有点不成熟的看法,不揣浅陋,略述于下,祈请方家指正。为方便讨论,先将相关铭文转录于下(释文用宽式):嬭加编钟[3]唯王正月初吉乙亥,曰: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余文王之孙=(子孙),[4]穆之元子,之邦于曾。[5]余非敢乍聭,楚既为式,吾仇匹之。毖庄我猷,大命毋改。余?[小]子加嬭曰:“鸣呼!龏公早陟,余复其疆鄙,行相曾邦,以长辝夏。余典册厥德,殹民之□巨。攸攸,余[为妇]为夫。余灭没舒迟,恭畏俦公,及我大夫。豫政,作辝邦家。”余择辝吉金,玄镠黄镈,用自作宗彝龢钟,以乐好宾、嘉客、父兄及我大夫。用孝用享,受福无疆,侃其平龢,休淑孔煌。大夫庶士,趩趩,醻献歌舞,宴饎饮食。赐我霝终黄耇,用受介福。其万年毋改,至于孙子,庶保用之。曾公钟[6]曾公曰:昔在辝丕显高祖,克仇匹周之文武。淑淑伯括,小心有德。召事上帝,遹怀多福。左右有周,□神其声。受是丕寍,丕显其霝,匍匐祗敬。王客我于康宫,乎[尹]氏命皇祖建于南土。蔽蔡南门,誓应京社,适于汉东。……择其吉金……以享于其皇祖南公,至于桓庄,以祈永命,眉寿无疆,永保用享。曾侯与钟[7]曾侯与曰:“伯括上帝,左右文武,达殷之命,抚定天下。王遣命南公,营宅汭土,君庀淮夷,临有江夏。……”

一、“余文王之子孙,穆之元子,之邦于曾”非曾君自述

嬭加编钟铭文可分三段,开篇“曰”以下的一段并无主语。《初读》认为三段铭文主语不一致。第一段以第一人称讲述“伯括受封南洍之地,‘文王之孙、穆之元子’到曾地就封,与楚为匹的历史”,因此整理者另文指出这一记载表明曾为周文王之后。[8]“加嬭曰”领起的第二段是嬭加以“自述的口吻讲述其丈夫‘龏公’早逝,作为曾侯夫人的加嬭勇于挑起国君的重担,治理曾国、保有国土的一段历史”。陈斯鹏先生认为器主并非嬭加,而是其夫曾侯宝,铭文中的“恭公”为楚共王。开篇“曰”以下的内容应是曾侯宝表述曾国的封建及其为文王后裔、曾穆侯之子的身份。[9]吴冬明先生认为第一段的主语是曾侯宝,第二、三段的主语分别是曾侯宝及嬭加。[10]此外,在铭文公布之初,已有学者在网络上提出铭文是出自嬭加之口的看法。[11]铭文主语是谁,直接关系全篇铭文的理解。《初读》、陈先生、吴先生对器主的看法虽有不同,但都认为首段“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所记是曾国封建之事,“余文王之子孙”等句是以曾人或曾侯宝的口吻,叙述曾国为周文王后裔。我们认为,将“余文王之子孙”等句理解为曾人或曾侯宝的自述可能并不符合上下文意及曾国的历史事实。首先,曾国非文王之后。从曾侯与钟、曾公钟铭来看,曾国始封者即“营宅汭土”“建于南土”的南公。“南公”也见于叶家山西周早期墓地M曾侯犺墓所出器物,曾侯犺称乃父为“烈考南公”(M:67方座簋)[12]。黄凤春、胡刚先生认为曾国公室便出自这位南公,他与大盂鼎(《集成》)之“祖南公”、南宫乎钟(《集成》)之“皇祖南公”为一人。[13]此后二先生又指出“烈考南公”即曾侯与钟铭中“左右文武”的伯括,也即周初辅佐文武的南宫括(文献亦作“适”)。[14]此说得到了学者的普遍赞同。但也有学者虽同意伯括即南宫括、曾国为南宫氏之后的意见,但对于伯括与南公是否为一人却有不同看法。朱凤瀚先生认为南公未必是周初的南宫括,而是他的继任者,即《尚书·顾命》中的南宫毛或大盂鼎中的盂。[15]沈长云先生认为,从曾侯犺的墓葬年代可推断其父南公的生活年代当在成康时期,不会是南宫括,应是南宫毛。[16]根据器物类型判断,曾侯犺墓年代在昭王时期。此前由于曾侯犺的生卒年代难以确知,所以学者普遍接受南公即伯括的观点。但从新公布的资料看,南公为南宫括之后的说法似更为可信。据介绍,曾侯犺的年龄通过骨骼鉴定约为40岁。[17]学界一般认为成王在位37年,康王在位26年。假设曾侯犺卒于昭王初年,那么他的生年也不能早于成王25年。从文献资料来看,南宫括的生活年代不会晚至此时。曾侯与钟、曾公钟都将伯括与南公的事迹分开叙述,似乎也表明他们不是一人。此外,曾公钟明确记载南公在昭王时受封。所以曾侯犺之父南公没有可能是伯括,而应是伯括的子辈。或因乃父“左右文武”有功或他自己事王有功而得封“南公”。[18]南宫氏的大宗在西周时期应世代保有“南公”之称号。[19]伯括(南宫括)与南公虽非一人,但曾国为南宫括之后则是可以确定的。文献多记南宫括是夹辅文、武的重臣,非文王之子。如《尚书·君奭》:“(文王)有若虢叔、有若闳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颠、有若南宫括。”又曰:“惟兹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单称德。”《国语·晋语四》记文王:“询于‘八虞’,而谘于‘二虢’,度于闳夭而谋于南宫。”《汉书·古今人表》有“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颜注:“大颠以下,文王之四友也。”清华简《良臣》也记文王有南公适等臣属。南宫括之后南宫氏金文中多见,除上举大盂鼎、南宫乎钟外,还有中方鼎(《集成》、)、南宫柳鼎(《集成》)、南宫倗姬簋(《铭图》)等。李学勤、韩巍等先生已通过金文资料证明南宫氏为姬姓。[20]曾侯与钟铭文资料公布后,曾随一国、曾为姬姓已成为定论。[21]因此有学者认为,南宫宗族在西周早期分为留于王廷的南宫氏与就封南土的曾侯两支。[22]从曾公钟、曾侯与钟等铭文看,直到春秋中晚期,曾人对先祖伯括及始封之君南公一直有着清楚的认知。因此铭文“余文王之子孙”不太可能是曾君追溯出身之辞。曾侯与残钟(《铭图续》)载曾侯与自称“稷之玄孙”,据此可以肯定南公确与周室同出。王泽文先生认为,曾侯与将始祖追溯至后稷,表明南公并非文、武之后,他与周室关系较远。[23]曾侯与出自南公而又自称后稷之胤的原因,可能如学者所论,是曾国出于政治需要而采取的手段,同时也反映了春秋晚期以后诸侯国古史观的变化,意在证明先祖之显赫。[24]曾国公室的大攻尹季怡(《集成》季怡戈)在叙述出身时自称“周王孙”(《集成》周王孙戈)可能也是出于这个道理。其次,“之邦于曾”也非春秋时期曾君的行事。《初读》认为“之邦于曾”是指“穆之元子”“前往曾地建邦”,“穆”即季怡戈铭文“穆侯之子,西宫之孙”中的“穆侯”。按:季怡戈为春秋中期曾器,学者多认为“穆侯”为一代曾侯。[25]如按《初读》理解,则“穆之元子”也应为曾侯。若“之邦于曾”是指他建立曾国的话,这显与曾侯与、曾公钟南公建邦的记载相矛盾。况且穆侯已为曾侯,身为其子的“余”又何谈建邦?从枣树林、文峰塔、擂鼓墩、枣阳郭家庙、京山苏家垄等重要曾国墓地、遗址的考古发掘来看,春秋战国时期曾国核心区域一直在以随州为中心的随枣走廊,未见大范围迁徙。枣树林墓地连续三代曾侯墓墓主分别为曾公、曾侯宝、曾侯得。[26]墓地集中的情况似乎也表明,在嬭加活动的春秋中期,曾国政治中心也未发生大范围转移。如此,将“之邦于曾”理解为到曾地建邦就难以落实了。总之,从已有资料来看,曾国并非文王之后,春秋时期曾国公室也不曾以文王之后自居,而是上追后稷或笼统自称为周王之孙。所以“余文王之子孙”不应是曾人的口吻。将“穆之元子,之邦于曾”理解成曾穆侯之子建立曾邦,也与已知的曾国历史不相符。

二、铭文出自加嬭之口

从上文讨论可以看出,开篇“余文王之子孙,穆之元子,之邦于曾”之事与曾君出身、曾国建国并无关系。因此学者认为这段内容是出自曾人或曾侯宝之口的意见可能并不准确。不过陈斯鹏、夏立秋先生认为三段铭文主语一致的判断是很正确的。通篇主语既然不是曾侯宝,综合铭文内容来看则只能是嬭加。第二段开头“余?小子加嬭”应是嬭加自称,而非曾侯宝自称“余”来勉励她。以下先对“余?小子”略作解释。《初读》将“子”前的形体摹作,释文直接作“小子”。网友小新则依形释为“乃”。观察铭文(图一)[27]不难发现,笔迹较浅,与上下文字间隔亦近,似泐痕而非文字,《初读》所释当参考其余三组铭文。其余三组与所谓“乃”对应之字是否为“小”,还有待资料公布。如确有“小”的话,那么此钟则脱“小”字。

图1M:9B面右鼓部铭文

“小子”在文献中多为天子、诸侯自称或他称。如《尚书·君奭》:“嗣前人,恭明德,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洛诰》:“公称丕显德,以予小子扬文武烈。”分别为周公、成王自称。清华简《程寤》篇,太姒称武王为“小子发”。因“小子”在文献中多指男性,故《初读》指出嬭加以此自称很“出人意表”。不过文献中亦有称女性爲“小子”之例,如晋公(《铭图》):“唯今小子,整乂尔家,宗妇楚邦。”晋公便称其女为“小子”。[28]“余”后之字作:▲:(照片)(摹本)

《初读》释为“虩”,训为威严。夏立秋先生释“”,分析为从水、?声,读为勉励之“勉”。按,从形体上看,释“虩”似不可信,但《初读》以▲为“小子”的修饰语,则是正确的理解思路。楚文字中“免”“?”分作:

“免”象人头戴冠冕之形,“?”则象女性分娩之形。[29]▲下部从“子”,右上部从“免”。“免”与上举楚文字写法不同的是“宀”上多一横,可看作缀笔,这与秦汉文字中“免”上部讹为“人”的情况类似。▲左上部夏立秋先生认为是水旁,则似有讨论的余地。嬭加钟“洍”、曾公钟“淑”“淮”“汉”“汤”等字所从“水”皆作(“汤”所从)。这一部分该如何分析还有待研究(其形似与“小”近),但▲整体上应是从子、从免得声的字,可释为“?”。“?”应读为“末”。?从免得声,上古音属明母元部,末属明母月部。二字声纽相同,韵部阳入对转,可通。《尚书·顾命》:“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乱四方,以敬忌天威。”“末”义为浅末、微末。曾公钟铭中曾公自称“夒余乳小子”,整理者读为“忧余孺小子”,可信。“孺小子”即文献常见的“孺子”。义与文献之“冲子”“沈子”“幼子”相同,为天子、诸侯的自称或他称。[30]李学勤先生指出,“小子”等词并不一定指年龄幼小。如用为自称,则表示谦卑;如称他人,则是用长上的口吻。[31]“余?小子”与“余孺小子”“予末小子”结构相同,义也应相近,为嬭加用以自谦的称呼。

文献中与“余?小子”相近的句式除“余孺小子”“予末小子”外,还有“闵予小子”“哀余小子”等。《尚书·文侯之命》:“闵予小子嗣,造天丕愆。”《周颂·闵予小子》:“闵予小子,遭家不造。”郑笺:“闵,伤悼之言也。”清华简《祭公》:“哀余小子,昧其在位。”[32]“闵”“哀”及曾公钟“夒”也是用来修饰“余”“小子”之词。从这个角度看,“?”也可能与“哀”“闵”“忧”义近,为嬭加自伤之词。综上,铭文“?”或读为“末”,与“孺”“冲”“幼”等表自谦、自伤之词的语义相同或相近。“余?小子加嬭”为嬭加的自称,“余”“?小子”“加嬭”为并列成分。[33]确定嬭加为主语后,二、三两段铭文也就很好理解了。第二段“龏公早陟,余复其疆鄙,行相曾邦,以长辝夏”等语,正如《初读》所言,记载嬭加在其夫“龚公”曾侯宝去世后,保有疆土、勤勉为政的历史。第三段则是金文作器常用的套语。度其语气,嬭加显然是以曾国执政者的姿态自居。

三、嬭加身份解读

下面我们再回过头谈谈第一段铭文的理解。“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是嬭加以执政者的口吻回顾曾国的始封经过,与曾侯与钟、曾公钟记载可相对照。[34]下文“余文王之子孙,穆之元子,之邦于曾”表述的则是她的出身经历。“元子”在文献中多见,一般训为长子、世子,多指男性。[35]然从金文的实际用例来看,“元子”也可指称女性:(1)番匊生铸媵壶,用媵厥元子孟妃乖。(番匊生壶,《集成》)(2)?可忌作厥元子仲姞媵敦。(?可忌豆,《铭图》)

马承源先生指出,(1)之“元子”为番匊生之长女,是女性称子之例。[36](2)之“元子”为出嫁的“仲姞”,亦指女性。[37]可见嬭加自称“元子”也有例可循。

“某之孙、某之子”是西周晚期到战国时期,金文常见的作器人用来追溯先祖、标榜出身的一种固定格式:(3)宣王之孙、雍子之子东姬自作会匜。(东姬匜,《铭图》)(4)余毕公之孙、郘伯之子。(郘黛钟,《集成》)(5)余郑庄公之孙、余剌之子。(郑庄公之孙缶,《铭图》、)(6)齐辟鲍叔之孙,跻仲之子。(镈,《集成》)(7)余厥于之孙、钟离公柏之季子康。(季子康镈,《铭图》)

“某之子”实指作器人之父,“某之孙”多表示所追溯的先祖,而非实指为某人之孙。作器者所追溯的,往往是国家或宗族历史上某位显赫的先祖或者是小宗的始祖。[38]如(3)至(7)中的宣王、毕公、鲍叔等人。

“穆之元子”之“元子”为嬭加,则“穆”为其父,即楚穆王(前—前年在位)。清华简《楚居》及《系年》第11章载穆王的謚号皆为“穆”,与钟铭用字相同。据《左传》文公元年、《史记·楚世家》等记载,楚成王四十六年(前),太子商臣杀成王自立,是为穆王。曹锦炎先生曾公布一件带“楚王媵随仲嬭加”铭文的铜鼎,引起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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